莆教人〔2017〕46號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有關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人社局(人勞局),市直有關學校(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莆田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人社文〔2016〕142號)精神,全面實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結合,完善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更加客觀公正地做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特補充通知如下: 一、城鄉教師申報條件 1.中學一級達標校教師按城鎮教師評價標準條件開展職稱評聘工作。 2.市、縣(區)中心城區內中小學幼兒園(不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按城鎮教師評價標準條件開展職稱評聘工作。 3.平原、沿海(海島鎮除外)鎮所在地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教師按城鎮教師評價標準條件開展職稱評聘工作。 4.除上述三點所列的城鎮教師外,其余學校的教師按鄉村教師評價標準條件開展職稱評聘工作。 二、規范申報材料要求 1.擔任班主任工作,需提供有效證明或視同班主任工作的補貼或任職通知,與原始檔案(考核表)記載一致。 2.三課或專題講座,提供三課或講座活動(原件)有效通知、安排表、講稿,2014年以后開課講座需再提供課后反思及簽到表。 3.研究課題,必須為主課題,不含各類子課題。申報學科為相關的課題或德育、教育管理類課題。提供(原件)立項(通知)申報表、結題報告、結題鑒定表(結題證書),研究內容必須完整。 4.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代表作)應進行網上檢索。CN刊號為教育類、學科類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增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報紙等均為非正式刊物;論文匯編至少應20篇以上,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 5.提供年度《考核表》必須原始記載(涂改無效);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或學生競賽獲獎等應體現指導教師姓名(手寫無效)。 三、有關評審紀律說明 1.凡出現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2.城鎮調入鄉村學校任教教師須提供行政部門出具的調動審批材料。 3.參評人員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客觀真實。對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工作量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從嚴查處。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省人社廳事業單位管理處。 莆田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7年7月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