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研室、平潭綜合實驗區教師進修學校,省屬中小學: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指導意見》(閩教基[2018] 4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推廣校本課程建設的經驗,完善中小學課程體系,增強課程對中小學教育的適應性,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根據省教育廳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開展福建省中小學精品校本課程評選活動?,F將評選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全省中小學校。 二、評選內容 校本課程內容可包括當地的經濟、地理、人文歷史、優秀中華傳統文化、鄉土藝術、紅色文化、“清新福建”旅游知識和環境保護等,亦可是國家課程的校本化。 三、評選條件 1.課程定位準確。校本課程的開設經過充分的需求評估和分析論證,主題鮮明,符合素質教育理念,切合學校發展和學生成長需求,有利于學生個性和特長的充分發展,有利于教師專業成長,有利于學校辦學特色的形成,有利于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 2.課程設計科學。課程目標明確、合理,體現課程改革的要求;課程內容生動,有趣,編排合理,反映本地或學校特色;有完整的課程綱要和課程實施方案。 3.課程管理規范。課程實施靈活、規范,尊重學生選擇;課程評價科學、操作性強,彰顯學生個性;課程管理機制完善,課程建設保障體系完備?!?nbsp; 4. 中小學校自主開發,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和實踐性。 四、推選要求 1.各設區市、平潭綜合改革實驗區根據評選條件,采用逐級評選的方式,擇優推薦參加全省評選;省屬中小學直接報送這我室。各地申報參評省級優秀校本課程的數量為:每個設區市10項,平潭2項,省屬中小學各1項。 2.申報參評的校本課程,根據如下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一式三份)。 (1)優秀校本課程申報表。 (2)參評的校本課程指導綱要。 (3)參評的校本課程開發與實施的總結。 (4)參評的校本課程的教學方案或教材。 (5)參評的校本課程實施的典型案例(課例)或經驗成果。 (6)能反映校本課程建設的其他有關材料。 五、評選辦法 1.各地市初評推薦。各設區市教研室、平潭教師進修學校按照評選要求,組織開展本地校本課程初評,并按照推薦分配數額,向我室推薦精品校本課程參加省級評選,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將匯總表及所有材料以紙質形式寄至省普教室,并將電子稿發送至郵箱fjjys2007@126.com。 2.省級評審。我室將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校本課程進行評審,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聯系人:陳賽真 聯系電話:0591—87091908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號11層 郵編:350003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學精品校本課程評選申報表 附件2:福建省中小學精品優秀校本課程評選推薦匯總表
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 2018年10月12日 |